第 1 章 看见¶
在按下快门之前,先看见。相机能替你记录,却不能替你停下来。
每天都有许多画面从眼前经过:通勤路上的车窗,早餐桌上的杯子,电梯按钮旁边被磨亮的一小块金属,午间菜单上的油渍,回家路上路灯底下争吵的两个人,还有阳台上正在退去的一道光。这些画面你其实都看到了,只是绝大多数很快便消失了,没有在心里留下一丝痕迹。原因在于,大脑每时每刻都在替你判断眼前的东西与你眼下要做的事有没有关系;一旦判定无关,它便顺手把这个画面放了过去。也就是说,看不见并不是眼睛出了毛病,而是注意力在替你不停地做减法。
也总有一些画面留了下来。至于留下来的究竟是哪一个,事先通常说不清,也没有什么道理可讲。可能是阳台上那道正在退去的光,也可能是路灯下两个人里较瘦那一位的眼睛。你并没有刻意去挑选,只是忽然停了一下,脚步慢了半拍,呼吸也跟着短了半拍,心里掠过一个很小的提醒:这里似乎有些什么。那提醒轻得很,稍一分神就会错过。
那个停下来的瞬间,就是看见。
会拍照与不会拍照,分别不在快门按得多快,也不在一天拍下多少张,而在一天之内,有多少画面能让你停下来。这种分别在现场往往看不出来,两个人都举着相机,也都在不停地按;回到电脑前,分别就显出来了。有人按了两百张,却选不出一张,这多半不是拍得不够多,恰恰相反,而是真正停下来的次数太少。那两百次快门背后,许多时候的指令不过是“这里好看,我也拍一张”,这是一种平均的好奇,与看见还不是一回事。与之相对,拍得久的人也许一整天只按三十次,但每一次按下去之前,他都先停过一次:先看清画面里真正吸引他的究竟是什么,再判断这样东西能不能被一张照片留住。换句话说,他按下的不是好奇,而是一个已经想清楚的判断。

Dorothea Lange, "Migrant Mother", 1936。这张后来被冲印过上百万次的照片,是 Lange 在加州 Nipomo 一个豌豆采摘工营地停车的十分钟里拍下的。她那天下午开车回家,看见帐篷下坐着这位母亲,连拍了几张就走。她当时并不知道,这张照片会成为 20 世纪最被人记住的肖像之一。她后来写道:“我没有问她的名字,也没有问她的故事。她坐在那里,仿佛知道我可能可以帮上她,仿佛默认了自己被拍下来。” (Library of Congress, 公有领域)
Susan Sontag 在《On Photography》里写过,拍照本身就是一种事件,同时也是一种占有被拍之物的方式。她所警惕的并非某一台具体的相机,而是拍摄这个动作本身。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一旦把相机拿到手里,注意力就会不由自主地转向那台机器:他急着把眼前的东西收进照片,急着确认自己已经拍到了,反而忘了继续去看那样东西本身。占有代替了观看,也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她写下这些话,是在 1977 年。那个年代拍照还带着一层仪式感:举起相机,对焦,按下快门,事后再把胶卷送去冲洗,隔上几天才拿得到照片。每一个动作都是慢的,也都在提醒你,你正在郑重其事地把眼前的某样东西变成一张照片。正因为这一套动作足够慢,它反而留出了让人继续看下去的余地。到了今天,情形几乎调了个头:更容易打断观看的往往不再是相机,而是手机。手机一举起来,注意力立刻被分成好几份,一份给屏幕,一份给声音,还有一份留给随后的发布,真正在眼前的那个场景,反倒退到了后面。一个人举着手机边走边拍 vlog,一面盯着画面里的自己,一面听着自己说话,还要留神不撞到旁人;这样的状态更像是在生产内容,与安安静静地看一样东西,已经不是同一件事了。
话说回来,相机并不一定就是观看的敌人。很多时候,它反而能让观看慢下来。道理在于,当眼睛贴近取景器的那一刻,世界就不再是四面八方包围着你的那个环境,而是被一道框收拢成了一个有边界的平面。也就是说,取景器替你把无边无际的现实,暂时切成了一块可以端详的东西。而这道边界一旦出现,就逼着你不得不做一个决定:这一整个场景里,你到底要裁去哪些,又只留下最后那一点点。
起初,谁都不情愿接受这种损失。人总想把整个场景尽数装进画面里,怕漏掉旁边站着的那个人,怕漏掉远处那栋楼,也怕观众看了照片,不知道自己当时究竟站在什么地方。要拍得久一些,才会慢慢接受一件起初难以接受的事:一张画面从来不是加出来的,而是减出来的;那些被裁掉的东西并不是损失,恰恰相反,它们正是这张照片得以成立的条件。归根结底,按下快门本质上就是一次减法:减去取景框之外的一切,减去焦平面之外的模糊,再减去那一秒之前与之后的所有时间,最后剩下的,才是照片。
去过欧洲博物馆的人,多半都见过这样的场面:一群游客围在 Vermeer 的一幅小画前面,举起手机,按下快门,低头看一眼屏幕确认拍清楚了,随即便转身走开,前后加起来不过半分钟。从字面上说,他们当然“看到了”那幅画。可是如果就在他们转身的那一刻叫住他们,请他们闭上眼睛,说一说画中女子手腕是什么姿势,几乎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
这个动作比观看要浅得多。它所做的,其实只是确认那幅画在那里,确认自己到此一游,有点像随手给朋友发去一句“我到机场了”。同样地,这样一次拍摄也只是一种存在的登记:它记录了“我来过”“它在这儿”,却还远远算不上观看。
许多人的摄影,也一直停在这样的登记里,始终没有再往前走一步。到过法国,便拍下一张埃菲尔铁塔;到过南极,便拍下一张企鹅。照片一旦拍成,任务其实就已经完成了,因为它要做的无非是证明某个人到过某个地方;证明既已完成,这张照片此后便再也不会被打开第二次。判断的办法其实很简单:拍了几年之后,倘若你发现自己整整一年也不曾主动打开过那块旧硬盘,那么里面存着的照片,多半就只是一次次登记,而不是一次次观看。
从登记走到看见,中间并没有什么捷径可抄,只有多花时间。之所以时间管用,是因为观看本身是分层的:只要你肯在一个画面跟前多停留一会儿,第一层最表面的信息就会慢慢退下去,藏在后面的第二层这才有机会浮上来。一开始你只看见画里有一个人,再看下去,你才依次看见她的手腕、她的肩膀、她的眼神,以及最要紧的,她与旁边那道光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正因为如此,一张画看上五分钟,和只看三十秒,到手的其实并不是同一张画;同样,在一个场景里站上十分钟,和拍完转身就走,得到的也绝不是同一个地方。
Saul Leiter 从 1952 年起,就住在纽约东村 East 10th Street 的一间二楼公寓里,此后几乎不曾搬过家,一直住到 2013 年去世为止。他一辈子拍的,说来说去也就是窗外那几条街:打着红伞的女人从对面店门口走出来,出租车停在窗子底下,蒸汽从路面升起来,雪后清早第一个邮差沿着街慢慢走过。他大部分时间其实并不按快门,只是坐在窗边喝着咖啡,看着,等着;一直要等到窗外的颜色和形状恰好对上了他心里的某一格,他才不慌不忙地举起相机,按上那么一张。几十年如一日的这种观看,后来被人称作彩色街头摄影的一种语言。
Leiter 的例子里,其实还藏着一门比“等”更难的功课:他拍的并不是什么远方的异景,而恰恰是自家窗下那几条最普通的街。因为人对陌生的地方天生敏感,初到一座城市,眼睛会自动睁大,连地砖的花纹、邮筒的样式、店招上字体的写法,样样都是新的;可是对于每天都要经过的地方,大脑做的恰恰相反:它嫌一遍遍重新去看太费力气,索性把这些地方压缩成几个现成的标签,楼下那家便利店,每天常坐的那班车,回家必经的那条路。于是你以为自己看见了它们,其实你只是又一次认了出来而已。看见和认出,本就是两回事。
把一个熟悉的地方重新看成陌生,是需要专门去练的,而且说起来,它比飞去冰岛拍一趟极光还要难得多。之所以更难,是因为在陌生的远方,新鲜感会替你把观看这件事完成一大半;而在熟悉的地方,没有任何新鲜感可以借力,一切都得靠你自己重新睁开眼睛。练法本身并不复杂,难的只是耐心:选一个你每天都会经过的地方,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天气里,反复去拍同一个角落,一连拍上一个月。头几天多半会觉得无话可说,因为你看见的仍旧是那几个旧标签;可只要逼着自己一次又一次回到同一个地方,那些标签就会渐渐松动、脱落。光每天都在变,路过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同一面墙,在雨天和在晴天里,其实是截然不同的两样东西。等到有一天,你能在一个已经看过一百遍的地方,依然看见一点从前不曾注意的新东西,你的眼睛才算真正开始工作了。Atget 的巴黎,Leiter 的东村,森山大道的新宿,无一不是被这样一遍遍看了几十年的地方。
Henri Cartier-Bresson 在 1932 年,于巴黎圣拉扎尔火车站后面,拍下了那张后来极为著名的照片: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正腾身跃过一片水洼,人还悬在半空,背景那块广告牌上,恰好是一个跳舞女人的剪影。几乎每一本摄影教材都会拿这张照片来讲“决定性瞬间”,可是很少有哪一本教材,肯回头问上一句更朴素的问题:在按下这一张之前,他究竟在那片水洼旁边等了多久?
这个问题连他自己也没有留下答案。后来谈起这张照片,他只是淡淡地说,自己当时在车站附近徘徊,望见了那片积水,隐隐觉得也许会有一点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于是就守在了那里。至于究竟守了五分钟,还是守了半个小时,已经无从知道。可以确定的只有一点:他绝不可能恰好路过,抬手便拍到了这样一张照片。从看见一个苗头,到真正把快门按下去,中间总要耗去几秒钟;而只要这几秒钟一过,画面里那个腾空的男人,早已双脚落地,走远了。也就是说,这张照片表面上看像是撞了大运,可运气的前面站着等待,等待的前面,还站着一份更早的预判。
“决定性瞬间”这个说法,后来被人越讲越玄,本书第 6 章会专门谈它。眼下只需要记住一点:精彩的画面,极少是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偶然撞见的。那些把全部希望都交给偶然的人,走过一条街,又走过一条街,终究常常一无所获;这未必是因为城市里当真没有画面,更可能是因为他从始至终不曾预测过任何东西。而预测这件事,归根结底依靠两样东西:其一,是你肯在一个场景跟前观看的时间够不够长;其二,是你此前拍过的相似场景够不够多。前者从今天下午就可以开始练,后者却急不来,它需要好几年的时间,一点一点慢慢积累。
看见有它自己的节奏。你可能一整天什么也没有看见,车窗、玻璃、花坛,一切照常从眼前滑过;然后,就在某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早晨,你正站在每天都要经过的那个路口等红灯,忽然,对面一个穿浅灰大衣的女人,站在了一面刚刚被人拖洗过、还泛着水光的玻璃幕墙前,而那面幕墙上,恰好映着对面楼顶的一小块黄色。整个画面就在你眼里轻轻停了一下。几乎在同一瞬间,你的脑海里已经不由自主地转了起来:你在盘算该用多长的焦段,盘算自己该往前走近几步,与此同时,你还留意着左前方那个骑车的人会不会突然闯进画面,也惦记着这个红灯到底还剩下几秒。
至于最后你到底按了快门,还是眼看着绿灯亮起、那个女人走开而终究没有按下,其实倒没有那么要紧。真正要紧的是,那一秒钟你是在场的:你亲眼看见了一个画面是如何一点点形成的,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拍下它。一天里能有这样一秒,就不算空手而归;一个星期里若能有三天进入这样的状态,就已经相当好了。
归根结底,一个从未真正在场的人,纵然按下一万次快门,也未必能留得下一张真正属于自己的照片;而一个当真在场的人,哪怕整天只按下一张,那一张也自有它沉甸甸的分量。
有一个练习,头一回做的时候,多半会让人觉得别扭:出门散步时,索性把相机留在家里,一台也不带。
这个练习的用意,并不是要你白白错过一些照片,也不是要你练什么克制的功夫,它真正想做的,只是把观看和拍摄这两件事暂时拆开,让眼睛重新习惯一种不带任何任务的看。第一天多半会很不自在,你会觉得空着一只手;走到街角,看见一束光正落在墙上,身体几乎是本能地就要伸手去够相机,可那里空空如也。这时你会生出一点隐隐的不安,觉得这样一个好画面,就这么被白白浪费掉了。第二天,这种不安会稍稍缓和一些。到了第三天,你多半会开始留意到一件起初想不到的事:手里不带相机之后,你看见的画面反而比从前更多了。
这里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相机挂在身上的时候,你一旦看见一个画面,眼睛几乎会在同一刹那就切换进准备拍摄的状态:开始算焦段,算光线,算自己该站在哪里。这个状态一经启动,单纯的观看便被悄悄盖了过去,因为从那一刻起,你看到的已经不再是画面本身,而是它将来落进相机里可能会是的样子。这样一种带着目的的观看,当然自有它的用处;只是它和那种不带任何目的、只是纯粹去看的观看,并不是同一件事。
当然,也不必从此就一直不带相机。每个星期留出一两天不带,也就够了,其余的日子照旧带着相机,照旧认真地去拍。那些在空手的日子里没有被拍下来的画面,固然不会变成任何一件作品,可它们会在你不知不觉之间,一点一点改变你的眼睛:你会记住某一种只在下午出现的光,记住某一种雨后路面上油亮的反光,也记住某一种人懒懒倚在门口的姿态。观看的能力,说到底有点像肌肉:平日里用得越勤,它的反应就越灵敏;而一旦长久搁置不用,它同样会慢慢退化、迟钝下去。
Diane Arbus 有一句被引用得极多的话:“A photograph is a secret about a secret. The more it tells you, the less you know.” 照片是关于秘密的秘密,它告诉你的越多,你反而知道得越少。这句话头一次读到的时候,很容易让人觉得不过是故弄玄虚;可是若肯把它放在心里,隔些日子再读,读到第十次,它的意思才会慢慢地、一层一层清楚起来。
初学者拍出来的照片,毛病常常出在告诉人太多。“这是下午四点的埃菲尔铁塔”“这是表姐去年生日切蛋糕”,一张照片里,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被一次交代得干干净净,灯光还偏偏是正面的,把每一张脸都均匀地打得满满当当。所有的信息就这样被和盘托出,毫无保留;结果观众一秒钟就把它看完了,看完也就看尽了,自然不会再停下第二秒。
Arbus 在 1962 年的中央公园,拍过一张《Child with Toy Hand Grenade》:画面里是个瘦削的小男孩,穿着吊带短裤,左手死死攥着一颗玩具手雷,右手无端蜷成了爪子的形状,嘴张得大大的,像是正在喊着什么。她那天其实拍了整整一卷胶卷,其余那些照片里,同一个小男孩有时在笑,有时歪着头,有时在同姐姐说话,全都是寻常不过的小孩模样;然而她偏偏从一整卷里,单单选中了这一张。这张照片几乎什么都没有交代:你看不出他到底在喊什么,看不出他的母亲此刻在哪里,也看不出那一天公园里究竟有没有太阳。正因为它交代得这样少,看它十秒钟是远远不够的:看上一分钟,你会忍不住开始猜想,这个孩子长大以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再看到五分钟,你甚至会由他想起自己的小时候。
由此可见,信息少的画面,往往反而比信息多的画面更能留得住人。好照片之所以经得起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观看,原因多半就在这里:它们始终没有把答案一次性交齐,总留着一角让人去猜。因此,学会接受画面里的模糊、遮挡与留白,学会有意识地把一部分东西交给观众自己去补全,是每个人早晚都要经历的一次转变。这个转变通常需要好几年才能真正完成,同样急不来。
最后要说的,是你自己的那双眼睛。
拍上几年之后,几乎人人都会渐渐发现同一件事:照片里出现的,其实不只是外面这个世界,还有拍照的自己。你会注意到,自己总是被某一种光所吸引,总是在离对象某一个特定的距离上才觉得安稳,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重复某几种构图。这并不是你在有意模仿谁,恰恰相反,它是你的眼睛在这几年里,慢慢长成了那副样子。
Saul Leiter 一辈子就拍东村那几条街,他的画面是温柔的、灰暗的、缓慢的:雾蒙蒙的玻璃,雨后一柄红伞,被霓虹晕染开来的橱窗;构图又常常被一根电线杆,或是某个路人的肩膀,不由分说地切去一半,加上他用的是过了期的 Kodachrome 胶卷,颜色便淡得像是被水轻轻洗过一遍。森山大道则一辈子拍新宿一带的夜街,他的画面恰好走到另一头,粗粝、高反差、急促:一条野狗回过头来瞪视镜头,高跟鞋踩过湿漉漉的沥青,颗粒粗得像一张砂纸。就算让这两个人对调城市,也全然无济于事:Leiter 去拍东京,拍出来的仍旧是一个温柔而灰的东京;森山大道来到纽约,纽约照样会变得粗糙而发烫。归根结底,一个摄影师拍下的从来不只是某个地方,同时还有他看待这个世界的那一套方式。
你当然也有你自己的一套方式,只是眼下未必看得见它,因为你自始至终都待在自己那双眼睛的里面。能做的事情其实很朴素:持续不断地拍下去,然后在每一年的年底,郑重地回看一次,把这一整年里自己最满意的二十张挑出来,并排放在一起细看。这样过上两三年,一些反复出现的东西便会自己浮出水面,那些东西,就是你。而在看见这些重复之后,通常会接连发生两件事:一方面,你会开始更专注于它们,于是照片越来越像你自己;另一方面,你又会忍不住去挑战它们,因为你心里清楚,一味重复同一套看法,成长也就跟着停了下来。这两件事一前一后、来回交替,大概就构成了一个拍照的人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这条路上,问题本身也在一年年地变。第一年,你最想知道的,是相机上那些参数究竟应该怎样设;到了第三年,你更想知道的,是某一个具体的题材应该怎样去拍;而等到第十年,你真正想知道的,多半已经悄悄换成了另一个问题:我究竟在看的是什么,我又为什么总是一次次被这些东西所吸引。这本书替你走不了第十年的那一步,那一步终究得靠你自己去走;不过在抵达那一步之前的整条路,其实都已经写在这里了。
练习¶
出门散步一周,不带相机。每天晚上,从这一天真正看见的画面里挑出一个,在本子上写一句:今天我看见了什么。一周下来,你会得到七行字。它们看上去不起眼,却是七次真正的观看留下的记录。
买一本你最喜欢的摄影师的画册,要实体书。每天看五张,每张看上半分钟。与此同时,逼自己选片:当天拍下的所有照片里只选一张,并写一行字,说明为什么选它。一年之后,你会有三百多张被认真想过的画面。
这两个练习看似简单,背后要养成的其实是同一个习惯:让自己慢下来,在一个画面跟前多停留一会儿。摄影里其余的能力,无论是构图、时机,还是后面要谈的选片,都要从这个习惯里慢慢生长出来。
下一章:第 2 章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