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 街头¶
街头摄影的成片率很低。它练的不是在街上按快门,而是在公共空间里看见正在发生的瞬间。
街头不只是街上的照片¶

Eugène Atget 在巴黎拍了三十多年。他不把自己包装成沙龙艺术家,而是把照片作为给画家、设计师和机构使用的城市文献出售。他常在清早出门,背着大木相机和玻璃底片,在街上还没有完全热闹起来时拍门面、橱窗、街角和院落。晚年,他开始受到 Man Ray、Berenice Abbott 等少数现代主义者注意;1927 年去世后,Abbott 又在画商 Julien Levy 协助下保存、整理并推广其余档案。后来人们承认的街头摄影,很大一部分就从这种安静、长期、不急着发表的观看开始。图片来源与复用说明
先确定你在拍什么¶
很多人把街头摄影直接理解成在街上拍照,这个说法太宽;可把它锁死成“陌生人、公共空间、绝不摆拍”,又会把 Atget 的空街、人的痕迹和许多介于街头与城市摄影之间的作品排除出去。本章采用的是一条便于练习的工作定义:在公共空间里观察未经摄影师完整控制的日常,让人物、痕迹、光线或几何关系在某个时刻成立。它不是替整部摄影史划边界,只是说明接下来主要训练什么。
它的核心不是地点标签,而是现场关系。旅游打卡、朋友在街上的写真和纯粹的建筑记录不是本章主线;空无一人的街景却可能通过橱窗、遗留物、光和时间继续谈论公共生活。人物出现时,一个动作、一种姿态、人与人之间转瞬的关系往往不会等你;人物不在时,你仍要说明这处空间为什么值得被看见,而不能只因为“街上没人”便把它自动算成街头摄影。
街头摄影的几条传统¶
街头摄影的历史里,其实分出了几条很不一样的路。了解这些,不是为了把摄影师的名字背下来,而是为了在动手之前先厘清:你想学的到底是哪一种观看方式。不同的路通向不同的照片,也需要不同的性格和胆量,先认清它们的分野,你才不至于把彼此矛盾的追求塞进同一张照片里。
最早为人熟悉的一路,是黑白、50mm、安静的构图,以及所谓的决定性瞬间。Henri Cartier-Bresson 在巴黎圣拉扎尔车站后面按下的那张照片,一个男人正跳过一片水洼,后来几乎成了这个传统被引用得最多的例子:一切都在最恰当的那一秒对齐,多一分少一分都不成立。Vivian Maier 走的也是这条安静的路,她在芝加哥当保姆,几十年里拍了十几万张底片,却一直默默无闻,直到 2007 年这些底片被人从一场仓库拍卖里买下,才被重新发现。Saul Leiter 那时已经用彩色拍纽约 East 10th Street 一带,可即便如此,他的街头也常常只在公寓楼下半条街的范围里展开。归结起来,这一路重构图,也重时机,情绪相对克制,它相信最好的瞬间是等来的,而不是逼出来的。
到了 1950 年代以后,William Klein 把这种秩序整个打碎。他镜头里的纽约很近、很粗、很吵,画面是模糊的,颗粒是重的,距离近到能看见对方的鼻孔。那本书叫《Life Is Good & Good for You in New York》(1956),因为太不像当时人们认可的那种“好照片”,起初在美国找不到愿意接手的出版商,最后是在巴黎印出来的,第二年还拿了法国的 Prix Nadar 摄影书奖,如今更成了战后摄影史绕不过去的一本。日本的 Daido Moriyama 接住了这条粗粝的线索,把“粗、晃、虚”从缺陷变成一种主动的选择。他拍新宿,拍野狗,拍夜里的街和广告牌,照片里常常有一种城市贴到脸上、几乎让人喘不过气的压迫感。Bruce Gilden 走得更远,他索性把闪光灯举到陌生人面前近距离打过去,被拍者那一瞬间来不及掩饰的惊愕,就成了他的标志。与前一路相反,这一路根本不要漂亮,它要的正是冲撞、粗糙和不舒服。
再往后,彩色街头才慢慢进入更广泛的正统讨论。第 4 章讲过的 1976 年 Eggleston 那场 MoMA 个展,常被视为其中一道重要分水岭;而把彩色真正带进街头讨论的,是 Joel Meyerowitz、Stephen Shore、Helen Levitt 这一批各自为战的摄影师——Meyerowitz 六十年代就带着彩色胶卷上纽约街头,偏要逆着当时人人默认的黑白正统走。Martin Parr 则用刺眼的闪光灯去拍英国海滨的度假者,照片里满是热狗、泳衣、廉价的消费和那种说不清的尴尬,他不回避俗气,反而正对着俗气去拍。他那组《The Last Resort》(1983 至 1985 年)拍的就是利物浦附近一个叫 New Brighton 的破败海滨浴场,饱和到近乎失真的色彩配上大白天的闪光,把拥挤、脏乱和普通人的假日一并端到眼前,当年也因为如此呈现工人阶级的度假者而引出过不小的争议。Alex Webb 走的又是另一路,他在墨西哥、海地、伊斯坦布尔拍多层次的彩色画面,一张照片里往往有好几件事同时发生:前景里有人打电话,中景里孩子追着球跑,远处的门洞里还有人正望过来。每一个层次都各自独立,彼此之间却被颜色和构图悄悄牵在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到了今天,每个人都能随手在街上拍照,手机和社交平台让街头图像多到几乎泛滥,真正稀缺的反而不再是图像,而是观看本身。你不必一开始就决定自己究竟属于哪一路,但至少要明白,街头摄影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标签。它里面有安静的路,也有粗暴的路;有偏重几何的路,也有偏重社会观察的路。与其每一种都浅尝一点,不如先挑定一条认真去学,反而更容易真正走进去。
到底在等什么¶
真正走到街上以后,不妨先想清楚一件事:你到底在等什么。街头照片里的主体,并不总是一个正面朝你走过来的人;它也可能是一种痕迹,是某个人离开之后留下的东西,也可能是公共空间里那种由线条和位置构成的几何关系。先把这一点想明白,你在街上的目光才不会只盯着行人,从而错过其余同样成立的画面。
最直接的一类主体是人,可以是一个人,几个人,也可以是一大群人。关键并不在于画面里有没有人,而在于这个人的表情、动作和姿态是否带着信息。一个路人只是随便经过,并不会自动变成一张街头照片。真正让照片成立的那一瞬,会让看的人感觉到,这个人、这个动作和这个场景,在这短短一秒里被镜头真正地看见了一次,而不只是碰巧被记录下来。
还有一些画面,人其实已经不在了,可他的活动却留下了痕迹。一双鞋摆在门口,长椅上忘了收走的报纸,墙上新添的涂鸦,窗户里仍亮着的灯,雪地上一行脚印,都在无声地说明刚刚有人来过。Saul Leiter 有很多照片就属于这一类:一把伞在结冰的窗外缓缓挪过,一盏信号灯在雨里晕成一团柔光,一只手刚刚从画面边缘退了出去。
再往深一层看,街头还会变成几何。线条、影子、建筑的切割和人所处的位置彼此形成关系,这时人可以变得很小,甚至可以完全不出现。香港摄影师 Fan Ho 在 1950 到 60 年代拍中环和上环,画面常常就是这样构成的:一束斜光打到地上,一个挑担的工人走进光里,整个人化成一道黑色的剪影;在《Approaching Shadow》里,一块三角形的阴影压在墙面上,人物被逼到画面边缘。顺带把底细交代清楚:Fan Ho 本人后来说明,这张照片是请表妹摆拍的,那道著名的斜影也是暗房里加印出来的,并非现场实有——所以它其实不是抓拍,把它放在这里,只因为它把“人被几何吃进结构里”这个道理画得最清楚。在这样的照片里,人不再是被单独端详的对象,而是被光、墙和街道一同切进了整体的结构里。
这三类你可以都拍,也可以先只练其中一种。无论如何,先在心里决定自己究竟在找什么,再带着这个目标走到街上去找,总会比漫无目的地举起相机有效得多。
器材只需降低阻力¶
街头器材的要求其实并不复杂,归纳起来无非四条:安静,反应快,不显眼,还有常被忽略的一条,就是轻到你愿意每天带着、风险也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选相机时,与其记一张很快过时的型号表,不如逐项检查阻力:装上常用镜头后能否随身带一整天,开机和唤醒是否足够快,快门声会不会改变现场,自动对焦或预对焦是否符合你的拍法,电池能否支撑一段完整步行,以及遗失或损坏的成本是否会让你不敢拿出来。口袋机、固定镜头相机、小型可换镜机、旁轴和手机都可能合适;名字本身不会替你得到照片。
当然,大光圈长焦、24-70 f/2.8 这样的组合配上一台大单反,也照样能拍街头。只是这类器材体积太显眼,声音也大,很容易让现场里的人先注意到这台机器,而不再按原来的样子自然地流动。说到底,街头并不是展示器材的场合。相机越像一件普通、不起眼的物件,就越容易让你安安静静地留在现场。
沿着这条标准推到底,就绕不开口袋里的手机。满街的人都举着手机,它安静、寻常,也没有额外摄影包。不同手机的短处并不相同:主摄通常偏广,逼着你走近;部分机型的快门响应很快,另一些则会因夜景多帧合成,在移动人物周围留下错位或鬼影。可这些差别没有一条挡得住观看,前面讲的找光、找背景、等交汇,在手机上一条不少。真正要提防的是另一头的便利:从按下到公开只隔着几次点击,关于肖像、位置与发布的分寸,也最容易被略过。
焦段方面,35mm 常是容错较高的起点,它既能交代环境,又不至于像更广的镜头那样总把摄影师逼到很近;这是一种实用折中,不是“人眼焦段”的生理定律。28mm 更要求靠近和管理画面边缘,50mm 则容易形成稍远、更克制的关系。负重也应主动控制:很多时候一机一镜加备用电池已经够用;若天气、工作任务或安全条件需要摄影包,就带它,不必把轻装变成身份规矩。
小机身、单一定焦的价值主要在于预判和降低存在感。固定视角用久以后,还没举起相机,你已经知道站在这个距离大致能框进什么;镜间快门或安静的电子、机械快门,则较少用声音打断现场。变焦同样可以拍街头,只是要避免把所有构图决定都推给变焦环:先通过移动寻找关系,再用焦距处理无法跨越的距离和边界,通常更有意识。
而“接近”本身,也是一门讲分寸的功夫。街头讲究近,可近并不等于莽撞地凑到人脸跟前。更常见的做法,是把自己融成环境的一部分:放慢脚步,不要直勾勾地盯着目标,把相机自然地垂在手边,而不是时刻举在眼前,让往来的行人把你当作又一个在街上信步的路人。等你在一处待得够久,周围的人对你这台相机习以为常,那些真正自然的瞬间,才会重新在你面前流动起来。急着去抢,往往一举手就把什么都惊飞了;沉住气去等,反而拍得到。
预设比手速更重要¶
街头讲究反应快,可这份快,很大一部分其实来自事先的预设,而不是临场的手速。第 6 章已经系统讲过相机设置,这里把它重新放回街头的语境里再说一遍,因为同样一组参数,放到瞬息万变的街上,意义会格外具体。
白天不论晴天还是阴天,都可以用 A 模式并设置最低快门,也可以用 M 模式配 Auto ISO。光圈从 f/5.6 到 f/8 起步,行走的人先守住约 1/250 到 1/500 秒;主体横穿画面、离你较近时再提高。ISO 自动上限按自己机身和输出尺寸的可接受画质设置,不必把 6400 当成统一门槛。对焦可以走两条路:现代机身用 AF-C、区域或人物追踪;想让释放时完全没有合焦等待,就用手动区域对焦。测光先用评价测光,再按高光与创作意图补偿。这样一套设置的价值,是让你不必每次从零开始,而不是把所有街头都塞进同一个参数模板。
若想省掉临场合焦,可以把镜头改用手动区域对焦,事先让一段常用距离落进可接受景深。超焦距的公式与边界统一放在第 5 章,现场可直接用工具箱估算;街头并不总要求清晰延伸到无穷远,若人物主要出现在一米半到五米之间,把焦点放在这段活动区域往往比死守超焦距更实用。预对焦省下的是合焦等待,不是构图,也不应成为不看画面的理由。
这套预对焦的做法,后来被归结成一句干脆利落的话,传为 Weegee 所说。Weegee 本名 Arthur Fellig,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在纽约专拍夜里的凶案、火灾和街头事故,扛着一台笨重的 4×5 新闻相机,靠抢在同行前头到达现场谋生。那句在街头摄影圈里流传甚广的话是:f/8,然后到现场去(f/8 and be there)——它是否真出自他之口已无从查考,但没有谁比他更配得上这句话。这句话的分量并不在 f/8 这个具体的数字,而在于它把技术彻底降格:光圈收到 f/8,景深足够深,凡是事先能定的都提前定死,剩下唯一要紧的,就是你人是否在场,是否恰好站在那件事正在发生的地方。街头拼的从来不是谁的对焦更精、谁的参数更妙,而是谁真的到了现场,并且在那一秒钟抬起了手。
焦点之外,快门是另一条必须在举起相机之前便已立定的准绳。街头的人几乎总在走动,快门只要太慢,主体就会拖出一层模糊,再好的瞬间也就此失掉。日光下扫街,快门通常放在 1/250 到 1/500 秒之间:这个区间一方面足以凝固行走中的人,让迈出的脚步和摆动的手臂都清晰下来,另一方面又给光圈留出了余地,让你还能把它收到 f/8、乃至 f/11,去换取前面那张表所要求的足够景深。两者本是一体:正因为快门守在这条线上,光圈才有条件收小,超焦距的预对焦也才真正用得起来。
光线一旦转暗,真正要守住的就是这条快门下限。与其为了压低 ISO 而把快门一路拖慢,最后把好不容易等来的主体拍成一团虚影,不如先保住这个下限,宁可让 ISO 升上去。噪点尚可留待后期处理,糊掉的动作却再也无从挽回。
等到黄昏和蓝调时刻,光线迅速变弱,就可以把光圈开到 f/2.8,把 ISO 上限放到 12800,同时留意快门:一旦低于 1/125 秒,手抖和主体的移动都会开始让画面发虚。再到夜景,可以改用 M 模式加 Auto ISO,把光圈开到 f/2 或者更大,快门从 1/125 秒起步,ISO 上限进一步放到 12800 甚至 25600。这一路调整的逻辑始终一致:光越少,就越要靠更大的光圈和更高的 ISO 去补,而快门这条底线尽量守住。
如果你想尝试近距离直闪,f/8、接近机身同步上限的快门、较低 ISO,可以作为白天的试拍起点,但绝不是固定配方。焦平面快门超过同步速度后需要 HSS 或会出现帘幕遮挡;镜间快门能在更高速度同步,却也受具体光圈、快门机构与闪光持续时间限制,不能概括成“任何速度都行”。闪光补偿只改变闪光照到的主体,不会把远处环境一并照白;环境亮度主要由光圈、快门、ISO 与现场光决定。更重要的是,这种拍法会用近距离强光突然打断陌生人,具有很强侵入性。没有对方的明确合作,就不该只为了复制一种风格而贸然使用。
预对焦的几种方法¶
前面把光圈收到 f/8、预对到超焦距,是最经典的一种预对焦;但预对焦并不止这一种做法,不同的相机给了它不同的实现,各有各的取舍,值得分开说清楚。
一种是把对焦距离彻底交给手动预设,代表就是理光 GR 系列的快照对焦(snap focus)。你先在菜单里把快照距离设成某个固定值,比如两米,或者两米半,此后只要把快门一次按到底,相机根本不走自动对焦,直接以这个预设距离成像,几乎没有任何延迟。它还留了一道巧妙的余地:半按快门时仍是正常的自动对焦,可一旦你等不及,直接把快门快速按到底,它便跳到快照距离去拍。它把“慢慢合焦”和“抬手即拍”这两种需求,收进了同一个快门行程里。这套逻辑和前面的超焦距其实相通,只是理光把它做成了一个可以随手切换的功能,而不必你去拧动那一整圈手动对焦环。
另一种是索性反过来,把对焦完全交给相机的连续追踪,也就是 AF-C(Continuous AF,连续自动对焦)。今天的无反机身配上主体识别和眼部对焦,追一个在画面里移动的人已经相当可靠,理论上你只要保持半按,焦点便会一直咬住对方。它的长处,是应付那些走位没有规律、忽远忽近的主体;它的短处,则是它需要先“认出”要追的东西,一旦遇到杂乱的背景,或者几个人彼此交叠,焦点就可能在其间游移,而这一犹豫,往往恰好错过那一秒。
于是这里其实有一条朴素的分界:主体越可预测,就越该用预设的死焦点,把不确定性压到最低;主体越杂乱难料,才越值得把对焦交回给相机去追。迎面沿人行道走来的行人,路线清楚,用区域对焦或者快照对焦最稳当;而广场上几个孩子毫无章法地跑动,AF-C 的连续追踪反倒更容易跟得上。两者之间并无谁优谁劣,只是分别对应着两种不同的现场。
graph TD
A["举起相机之前<br/>先定下对焦策略"] --> B{"光线是否充足<br/>能否把光圈收到 f/8"}
B -->|"充足"| C{"主体的走位<br/>是否可预测"}
B -->|"不足,被迫开大光圈"| F["AF-C 连续追踪<br/>景深已浅,交给相机咬焦"]
C -->|"迎面走来、路线清楚"| D["区域对焦 / 快照对焦<br/>f/8 预对超焦距,或预设 2-3m<br/>抬手即拍"]
C -->|"移动杂乱、忽远忽近"| F
D --> G["按下快门"]
F --> G
快门也能描述运动¶
到此为止,快门都被当作凝固动作的工具,目标是把走动的人牢牢定住。可快门也能反过来用,主动留下模糊,让照片里多出一点速度与动势。这层意思,第 3 章讲快门时已经铺垫过,这里把它落回街头的具体情形。
最直接的一种,是把快门放慢到 1/15 到 1/60 秒之间,让走动的人在画面里拖出一道虚影。主体拖出的模糊有多长,可以粗略地估算,它约等于主体的移动速度乘以快门开启的时间:
其中 \(v\) 是主体的速度,\(t\) 是曝光时间。一个人以每秒一米四左右的速度行走,在 1/30 秒里大约移动四到五厘米(\(1.4 \times \tfrac{1}{30} \approx 0.047\ \text{m}\)),这点位移落到实际画面上,还要再按镜头的放大率缩小一轮,因此不足以让他面目全非,却足以让摆动的手臂和迈出的脚在边缘化开,整个人看上去正在移动,而不是被凝固成一帧静止。倘若把快门再压到 1/15 秒,位移接近十厘米,虚化便更重,人开始融进环境,这正是 Daido Moriyama 那种“晃”的来路:他并不总在追求清晰,模糊本身就是他要的语气。
另一种更可控的做法是追随拍摄(panning,摇摄)。你把快门放在 1/30 到 1/60 秒,然后让镜头跟着一个横向移动的主体一起转,骑车的人、跑动的孩子、驶过的电车都可以。只要转动的速度和对方大致同步,主体就相对清楚,而静止的背景反倒被拉成一道道横向的线条,速度感便由此显现。转身要以腰为轴,按下快门之后身体还要继续跟着主体转;至于失败的种种成因怎样排查,第 6 章已经细讲过。街头比赛道多出的一层难处,是主体的速度参差不齐,先练熟一种速度的目标,比如电动车,再换下一种,远比见什么追什么长进得快。
要提醒的是,慢门在白天光线过强时容易过曝,这时往往得加一片减光镜(ND,neutral density,中性灰滤镜)把进光压下来,才能把快门放到那么慢。账可以照第 9 章的换算来算,这里给一个够用的例子:晴天 f/16、ISO 100 的快门约在 1/125 秒,挂一片三档的 ND8,就落到 1/15 秒,正好进了拖影的区间。所以白天拍慢门,要备一片 ND;而清晨、黄昏和夜里光线本就不强,快门自然慢得下来,那也正是街上灯光与人流最容易叠出气氛的时刻。
先找舞台,再等演员¶
在街上,不要一心只想着去找“东西”来拍。更有效的做法恰恰相反:先找一块本身已经成立的光,让光先就位,让人后到,而不是追着人跑。
走路的时候,留意影子的方向,去找一束光打在墙上的位置,找一处人行道上有光斑落下的地方,找那些逆光剪影可能出现的角落。等光的位置确定下来,画面其实就有了一个现成的舞台,接下来要做的,只是安静地等人走进去。Saul Leiter 的很多照片正是这样得来的:光、玻璃、雨和窗户都先在那里布置好了,人物不过是后来才经过,恰好被这一切接住。
除了找光,也可以先找背景。一面红墙,一个有意思的招牌,一扇会反光的橱窗,一处涂鸦,或者一个能稳稳托住人物的几何空间,都可以充当这样的背景。背景一旦选定,你就站到合适的距离上,然后等人经过。道理和找光是相通的:你已经先搭好了画面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就交给街上往来的人和不断流逝的时间。这套先把画面的一半布置停当、再等另一半自己走进来的做法,和第 1 章讲的“先看见”、第 6 章讲的“提前准备好”本是同一件事,只不过如今搬到了街头这个你无法支配的现场,风、光、人流都不听你调度,你能做的,只是先占住那个对的位置,然后耐心等。
当然,也有一些主体本身就已经足够吸引人,比如穿着格外特别的人,表情里像是藏着故事的人,或者动作很不寻常的人。遇到这样的人,你可以跟着走上一小段,但目的并不是凑近去打扰他,而是耐心等他经过一处更合适的背景,或者走进一片更好的光里。整个过程都要保持距离,给对方留出空间。街头摄影没有必要把人逼到不舒服的地步。
还有一种情况值得专门练习,就是两个元素正在朝同一个位置靠近。一个穿红衣的人走向一面红墙,一只鸟飞向建筑的顶端,一辆出租车缓缓驶入一束光。当你看到两条线眼看就要交汇,就要提前构好图,把手指搭在快门上,等它们汇合的那一瞬间再按下去。这其实是一种预判:你不是在记录已经发生的事,而是在赌一件即将发生的事。Cartier-Bresson 那张水洼照片正是这种预判的典范,男人的跳跃、广告牌上跳舞女人的剪影、铁栅栏,还有水中的倒影,全都在同一秒里彼此对上。
Alex Webb 的多层彩色街头走的也是同一种思路,只不过他要同时照顾的线索更多。前景、中景、远景各自都有动作在进行,每一层既能独立成立,又和别的层次彼此呼应。看他的作品时,不妨真的去数一数,一张照片里到底有几件事在同时发生。由此也能明白:街头照片并不一定只能依靠一个主体,有时它靠的是好几条线索,在某一瞬间一起在画面里短暂地对齐。
怎样组织多层画面¶
Alex Webb 那种一张照片里同时有好几件事的画面,背后其实藏着一套可以拆解的方法,值得单独摊开来讲一层。它的核心叫分层(layering,分层构图):把前景、中景、背景这几个纵深不同的平面,一并压进同一个画框里,让每一层各自都有内容,彼此之间又互相呼应。
先说它为什么难。人的眼睛站在现场,是会自动挑重点的:你看着那个打电话的人,就自然把他身后的一切虚掉、略过;可镜头不会,它把远近所有平面一视同仁地铺在同一张照片上。于是现场里明明清清楚楚的一个人,落到照片里,常常被身后杂乱的招牌、行人和线条淹没。分层要做的,恰恰是反过来利用镜头这种“什么都收”的特性:既然背景注定要进画面,那就索性让背景也担起内容,让它成为第二重、第三重事件,而不再只是一团噪音。
具体怎么搭,有几件事要同时照顾。第一,景深要足够深,把光圈收到 f/8 到 f/11,让远近几层都落进清晰的范围,这正好又接回前面超焦距那一套。第二,要善用画面里天然的“框中框”:门洞、窗户、拱廊,以及橱窗的反光,都能在一张照片里再切出一小块画面,把更远的一层人物或动作嵌进去。第三,也是最难的一步,你得等。前景、中景、背景各自都要冒出值得一看的东西,而它们偏偏不会同时就位,你只能守住机位,等好几条线索在某一秒钟一起对上。多数时候它们对不上,你就只好放掉;偶尔全对上了,便是一张密度极高的照片。
沿着这条路走得最远的,除了 Alex Webb,还有 Magnum 的 Gueorgui Pinkhassov。他是俄国人,画面比 Webb 更碎,常常借着玻璃、水汽、镜面和光斑,把眼前的现实切成一片片反光的碎块,让人一时分不清哪一层是实体、哪一层只是倒影。看他的照片,你几乎无法一眼看尽,目光得在那些碎片之间来回游走。而这份需要慢慢看、看第二遍第三遍才理得清的密度,正是分层能够给一张照片的东西。
要提醒新手的是,分层不必一上来就追求 Webb 那样五六层俱全。从两层练起就好:先找一个有趣的前景,比如一个正走过的背影,再耐心等背景里浮出第二重内容。把两层稳稳地叠得成立了,再慢慢往里添第三层。贪多的结果,往往是每一层都没能站住,整张照片最后只剩下一团乱。
graph LR
A["前景<br/>贴近镜头的一重<br/>走过的背影、打电话的手"] --> D["同一瞬间<br/>各层各自成立"]
B["中景<br/>画面的主事件<br/>奔跑的孩子、交谈的两人"] --> D
C["背景<br/>框中框里的第三重<br/>门洞、橱窗反光里望过来的人"] --> D
D --> E["再靠颜色、线条与光<br/>把几层悄悄牵在一处"]
边界、同意与发布¶
街头固然是公共空间,可身处其中的人依然有各自的边界。这里需要分清两件事:法律允许的,和伦理上让人舒服的,并不总是同一回事。能拍,不等于就该拍。
不要把“公共场合通常能拍、商用才需要许可”记成全球通则。法律往往分别处理三件事:是否可以拍摄、是否可以公开发布、是否可以商业使用;肖像权、隐私、数据保护、场地规则与新闻或艺术表达的例外,还可能同时适用。以中国为例,《民法典》第 1019 条并不把未经同意的限制只写成“以营利为目的”,第 1020 条另列有限的合理使用情形;德国《艺术著作权法》第 22 条以公开传播和展示需同意为原则,第 23 条再列例外。其他地区也各有自己的判例和边界。最实用的做法,是在旅行或发表前查当地现行法与场地规则,并把“我能否拍”与“我能否把可辨认的人发到公开平台”分开查询;本书的事实核查与参考列出几个官方法源入口,但不替代法律意见。
法律终究只是底线,达到底线远不等于做得体面。不要把流浪者的窘态、醉酒者、受伤者或残障人士的难堪当成奇观;儿童与其他难以充分表达同意的人,应采取更高保护标准;也不要靠贬损性说明文字,把一个普通瞬间改写成对具体人物的嘲弄。工人在劳作时可以成为有力量的题材,但画面仍应让人保有尊严。
判断一张照片该不该拍、该不该发,还有一个朴素却好用的准绳:设想画面里那个人换成是你自己,或者是你的父母,你是否还愿意让这张照片被公开地看见。它当然无法替你回答所有情形,却能在犹豫的当口,把问题问得具体起来。与之相关的还有一层区别,就是你究竟是在和画面里的人一起笑,还是在笑话他。前一种里,被拍者哪怕全然不知情,也仍旧保有他的体面;后一种,则是把别人的窘迫当成供人取乐的材料。街头摄影容得下幽默,也容得下荒诞,唯独不该把这份趣味,建立在贬低某一个具体的人之上。
在街上拍久了,被人发现是迟早的事,这几乎无法避免,也不必为此紧张。被发现之后,最好的反应是笑一下,点点头,向对方表示友好;必要时索性把回放拿给对方看,让他知道你拍的是什么。如果对方要求你删掉,那就删掉,不要争辩,一张照片远没有一次不愉快的冲突来得重要。相比之下,转身跑开反而显得心虚,会把一件本可以化解的小事变成误会。
去一个陌生城市之前,最好查清当地关于街头摄影的法律、习俗和场地规则。在一处稀松平常的举动,换个地方可能相当冒犯。军事与受控区域、安检设施以及明确标明禁止拍照的场所应当避开;机场公共航站楼、政府建筑外围等空间的规定并不全球一致,应查看现场标识并服从工作人员要求,而不是靠一张世界通用的禁拍清单猜测。
顺带说一句本土的路。这一章里的名字多半来自纽约、巴黎和东京,可街头摄影从来不是舶来的奢侈品,你楼下的菜市场和这些名字脚下的街道,在观看这件事上完全平等。合肥的刘涛就是现成的例子:一个自来水公司的抄表工,沿着抄表的路线拍了十来年,把街边那些荒诞又温和的巧合——墙上广告与行人的错位、水洼里颠倒的世界——拍成了被国内外媒体争相报道的作品。他的路线没有换过,换的只是眼睛。中文互联网上这样的拍摄者这些年多起来了,这是好事;它证明这门功课需要的不是护照,而是每天出门的那半小时。
你选择怎样接近陌生人¶
面对街上的陌生人,摄影师大体分成两种站位,它们几乎代表着两种相反的性情,也拍出两种相反的照片。
一种是不介入现场:先构好画面,等人进入,在尽量不打断对方行动的情况下按下快门。它能保留未经镜头回应的动作,也要求摄影师耐心、收敛。需要分清的是,“没有打断”不等于“已经获得同意”,隐蔽也不天然比公开举机更合乎伦理;可辨认程度、处境是否敏感、拍后怎样发布,仍要单独判断。
另一种是正面的,直接迎着冲突去拍,最极端的代表便是前面提过的 Bruce Gilden。他索性走到陌生人跟前,近到几步之内,举起相机连着闪光灯当面打过去,被拍者猝不及防的那一下惊愕,就是他要的表情。这样的照片,带着一种隐蔽拍法给不了的强度:人在毫无准备时被强光和镜头一同逼住,那一瞬的真实近乎粗暴。可它的代价同样明摆着,这种拍法带着侵犯性,几乎必然招来对方的错愕、不快乃至愤怒,围绕它的争议也从未平息。Gilden 本人对此并不回避,他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愿意承担随之而来的一切。
把这两条路并排放在一起,不是要判定一种天然正确,而是看清各自的交换。不介入能减少对现场的即时改变,却可能让被拍者完全不知道图像将被怎样使用;公开接近给了对方回应和拒绝的机会,也可能让动作立刻改变。近距离直闪则把惊扰直接变成方法,风险和责任都更高。在真正说明自己为什么需要这种强度,并准备承担现场、伦理与发布后果之前,不必把冒犯误认成勇敢。
害怕拍摄时怎么办¶
几乎每一个新手,都会在某个时刻撞上同一道坎:不敢拍。
把镜头对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手心多半会出汗。你会怕被对方瞪,怕被骂,怕被人当成偷拍的坏人。这些反应都很正常,几乎没有谁天生就不怕,那份从容大多是练出来的。真正把人区分开的,不是怕或不怕,而是各自用什么办法,一点点把这层紧张磨薄。
最稳妥的入门方式,是从那些最不容易引起警觉的地方开始,而不是一上来就贴着人脸去按快门。集市和菜场就很合适,因为那里本来就人声嘈杂,人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多一台相机并不显得突兀。你可以先拍摊上的蔬菜,拍买卖时的手,拍交易的动作,让自己习惯在人群里举起相机这个动作本身;等这一步不再让你心跳加速,再一点点把镜头抬高,抬到人脸的高度。
另一个办法,是先用区域对焦、翻折屏或腰平取景练习在较低机位构图,不必每次都把相机举到眼前;重点仍是看清画面,而不是把“对方没有发现”当作成功。大方、动作清楚通常比躲躲闪闪更不容易引起误会。真被人发现了,可以点头示意;若对方表现出不适,就停下来沟通或放弃这张照片。
如果这道坎实在迈不过去,还有一条更直接的路,就是索性开口,请对方让你拍。这样做已经更接近街头肖像,和严格意义上不打招呼的抓拍并不一样,但它练胆量的速度很快。你走上前去说一句:“你今天这身很好看,能让我拍一张吗?”对方拒绝,就道声谢走开;对方答应,就认认真真地拍上几张。这样和几十个陌生人打过交道之后,你会亲眼发现,真正会因此发火的人其实非常少。等那层恐惧被磨薄了,你再回到不打扰的抓拍,手也就不会像最初那样抖了。
同一条街有不同时间¶
街头能拍到好画面的时间窗口,往往比人想象的要窄。同一条街,在一天里的不同时刻,几乎是不同的地方,光在变,人流在变,能成立的照片也随之在变。
黎明之前,城市还没有完全醒来,路灯依旧亮着,街上人也稀少,这时候适合拍蓝调的街景和早起的清洁工。到了早上通勤时段,人开始成群涌进街道,太阳的位置还很低,于是适合拍长长的影子、剪影,以及那些行色匆匆的身体。上午光线充足,但太阳会慢慢升高,光越来越硬,这时更适合去利用影子和几何。中午顶光最重,投影几乎踩在脚下,街上的人也少了,除非你有明确要用硬光的意图,否则这个时段的效率通常不高。下午,光重新有了角度,人物、橱窗和建筑表面之间更容易发生关系。再往后,黄金时刻适合暖色和长影,蓝调时刻适合灯光和橱窗,入夜之后则适合霓虹和夜生活。与其笼统地挑一个好天气出门,不如对着你想要的画面,去挑一个对的钟点。
另外,不要只在天气晴好的时候才出门。雨天和雪天会实实在在地改变街道的表面,也改变人在街上的动作,反而常常给你晴天给不了的东西。地面湿了会反光,撑伞的人会在画面里形成重复的形状,衣服的颜色被打湿后变深,雪地上留下一道道脚印和车辙,玻璃上则蒙起一层雾。雨天会出现许多晴天根本没有的画面:一张透明伞下若隐若现的脸,车灯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拉出的长长反光,还有雨滴把橱窗后面的霓虹扭成模糊的一团。
至于地点,城市核心区通常更容易形成密度,但密度只是其中一种条件。地铁站、火车站、菜场、广场、步行街、地下通道和河岸各有不同的人流、光线与节奏;住宅区也并非天然不属于街头,只是窗内、院落、门牌和日常动线更接近私人生活,需要更谨慎地处理距离、可辨认信息与发布。真正不适合的不是某一种行政分区,而是你无法在不侵入他人生活的情况下说明自己为何要拍的场面。
用限制进入长期拍摄¶
如果你想从偶尔按上几张,真正进入一种长期的拍摄状态,最好的办法是给自己定一个小项目。零散地拍,拍再多也只是一堆互不相关的照片;而一个项目,能把这些零散的努力拢到一处,让它们慢慢长成一件东西。
项目本身并不需要多么宏大,恰恰相反,越具体越好。它可以是通勤一年,只拍每天都会经过的那个地铁口;可以是我家这条街,只拍方圆五百米以内的东西;可以是下雨的城市,规定自己只在雨天出门;可以是影子里的人,通篇只拍剪影;可以是周日早上,把时间锁定在六点到九点之间;也可以是我的城市里的红色,专门去找红色,把它当作贯穿整组画面的主线。这些题目看似小,却各自划出了一块清楚的疆界。
项目真正的价值,就在于这份限制。有了它,你不再是每天漫无边际地随便拍一点,而是反复回到同一个主题、同一处地点或同一个时间段里去。道理很朴素:一个地方看过十次,当然会比只看一次理解得更深。与此同时,一组围绕限制拍成的照片,也更容易长出统一的气质。无论你将来是想发到网上,是想投稿,还是想整理成一本小册子,作品都需要这样一种内在的结构,而不只是数量。
具体做法可以很简单:挑定一个限制,坚持三十天。这三十天里,每天至少出门一次,每天从当天的照片里选出一张。三十天结束之后,再从这三十张里挑出五到二十张,把它们排成一组。要提醒的是,不要同时开很多个项目,那样每一个都会浅尝辄止。一次只专心做一个,做完了,再去想下一个。
“每天选一张”说起来轻巧,怎么选,才是街头这门手艺的后一半。章首就说过成片率极低,这意味着一个街头摄影师的大部分工作,其实发生在回家之后的屏幕前。几条经验值得立下。第一,隔一段时间再选。刚拍完的照片上还沾着现场的肾上腺素,你记得当时多紧张、等了多久,于是舍不得删;Winogrand 的做法极端却有道理,他故意让胶卷搁上一年再冲,为的就是选片时把“拍的时候的我”彻底请出房间,只剩照片自己说话。你不必等一年,等一个星期,效果已经很明显。第二,用排除法而不是挑选法:先删掉技术上不成立的,再删掉那些“要是当时再等一秒就好了”的半成品——差一口气的照片最难删,也最该删,留着它们,你的标准就永远差着那一口气。第三,问每张幸存者一个问题:一个不在现场的人,能从这张照片里看到什么?现场的故事你不能附在照片边上讲一辈子。三十天下来,真正教会你东西的,往往不是拍下的三千张,而是删掉的两千九百多张。
选片的眼睛,还可以靠读别人的照片来磨。买一本这一章里提过的画册,随便哪本,挑出最抓住你的一张,别急着翻页,把它拆开:主体站在画面的什么位置,光从哪里来,画面里有几层,按快门的人当时站在哪里、等了什么。然后带着这一张上街,不是去复制它,而是去找它的骨架——同样的光位,同样的层次关系,装着你自己街上的内容。模仿一张具体的照片,比笼统地“学习大师风格”长进快得多,因为它给了你一份可以核对的答案。
案例推演:雨后路口
你先看见一块被霓虹照亮的积水,却还没有人物。不要追着路人寻找“事件”:先选能同时容纳倒影、出口和干净背景的机位,预设最低快门与可接受的最高 ISO,再等一个人的步幅进入亮区。
连拍后不要只选最清楚的一张。把相邻帧并排,检查脚步是否打开、脸是否与招牌重叠、倒影有没有被画面边缘截断。这个案例里,舞台、时机和编辑各完成三分之一。
练习¶
出门一小时,只许守在选定的机位上等:每处至少守十分钟,一小时下来换四到六处。回家后,每个机位只选一张。
连续七天,每天带 35mm 出门半小时。每天选一张。一周后看这七张有没有共同特点,那就是你最容易被吸引的街头画面。
挑一个限制:家附近一条街、一种颜色、一种天气、一个时间段。做三十天,每天一张。三十天后选二十张,排成一组。
下一次下雨,专门出门一小时,带上 35mm 和一把透明伞。回家选五张,和晴天拍的街头照片放在一起看,比较雨天到底改变了什么。
下一章:第 9 章 风光